各投標申請人:
根據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第2.2款“招標文件的澄清”、2.3款“招標文件的修改”等規定,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發布招標文件補充通知,本招標文件補充通知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均以本補充通知為準。
一、招標文件修改部分
1、原招標文件 第一章 招標公告中: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下列①、②、③、④、⑤、⑥項條件: 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見證取樣檢測(通用)機構資質; ②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見證取樣檢測(房建)機構資質; 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資質; 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地基基礎工程檢測資質; 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鋼結構工程檢測資質。 ⑥并具備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主管部門頒發的計量合格認證證書,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證書需在有效期以內;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證書附表上批準的計量認證范圍及限制要求里必須有與招標范圍內相對應的參數,并且合法有效,并在人員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檢測服務能力。 |
現修改為:
3.1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下列①、②、③、④、⑤項條件: 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見證取樣檢測(通用)機構資質或見證取樣檢測(房建)機構資質; ②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資質; 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地基基礎工程檢測資質; 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鋼結構工程檢測資質。 ⑤并具備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主管部門頒發的計量合格認證證書,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證書需在有效期以內;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證書附表上批準的計量認證范圍及限制要求里必須有與招標范圍內相對應的參數,并且合法有效,并在人員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檢測服務能力。 |
2、其他內容不變,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溫州市工發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浙江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4日